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房产汽车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【注意】@莱西人,真罚!现在的济青高速,不超速也能被拍!

    信息发布者:sdqdlxhtd_m85n7whlqhn
    2019-08-27 22:26:26    来源:生活日报   转载
    8月15日上午10点30分,新开通的济青高速公路上,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民警在巡逻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G8*****的白色货车,在高速路的第二车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,民警固定证据后,将其引导至收费站进行处罚,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。


    处罚凭据是啥?
    “济青高速分道行驶”
    快来了解一下!

    济青北线开通后实行分车道管理,最高限速为120km/h,不同的车道限速不同。


    单向4条行车道,从左至右依次为小客车道、客车道、客货车道、客货车道。


    小型客车四条车道均可行驶,客车第二、三、四条车道均可行驶,货车(包括轻型货车)只能走第三、四条车道。


    按照空中交通标志的指示,左边2个车道不允许货车行驶,货车只可以在右边2个车道行驶。

    新济青北线开通以来,有很多车主驾驶时不观察空中交通标志,不知道开通后的济青北线该怎么走,特别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上升。


    针对这种情况,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采取多项措施,对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。


    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车辆后,先通过拍照固定证据,随后引导车辆到最近的收费站或者服务区接受处罚,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,消除安全隐患。


   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:
    开车走济青高速公路,请务必按照当前车道的指示标识行驶,不超速、不低速行驶。


    请各位驾驶员根据车辆类型按照规定车辆和速度行驶,货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行驶的,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,将面临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。


   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获悉,开通以来,共查处上述乱道行驶违法行为161起。


    嗯,真罚!
    这事儿你怎么看?
    快转发提醒身边的朋友!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